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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女同胞的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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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开心心做自己喜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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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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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先争优”展风采“金纳斯”杯首届中国女性书画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为庆祝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宣传展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女性群体和个人,激发广大妇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怀,展现中国女性崭新的精神风貌,经全国妇联批准,由全国妇联、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指导,中国妇女报社主办的《“创先争优”展风采“金纳斯”杯首届中国女性书画摄影大赛》将于2010年12月5日至2011年3月8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全国妇联宣传部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   
中国妇女报社

协办单位: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中国女法官协会
中国女检察官协会
中央直属机关妇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
中华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

承办单位:   
海之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德葆中天文化发展中心

宣传赞助单位:北京三千三乳业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女市长协会 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中国人才研究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中国女医师协会 欧美同学会妇女委员会 中国女记者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 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 中国地质学会女地质工作者委员会 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妇女工作委员会 中国旅游协会妇女旅游委员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

二、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   彭珮云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何鲁丽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全国妇联原副主席
        高占祥 文化部原常务副部长
            中国文联原党组书记
            中华文化促进会主席


主   任:   洪天慧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秘 书 长:   黄理彪 中国妇女报社社长
        王卫国 全国妇联宣传部部长
    韩 敏 广州容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秘书长:   卢小飞 中国妇女报社总编辑
        张小媛 全国妇联宣传部巡视员、副部长
谢丽华 中国妇女报社副总编辑
        孙钱斌 中国妇女报社副总编辑
执行秘书长:   邱 兰 中国妇女报社社长助理

执行副秘书长:   吕静波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孟昭澄 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副秘书长
李彦冰 中华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秘书长
        刘永刚 北京德葆中天文化发展中心董事长

三、参赛条件:凡热爱祖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港、澳、台地区和旅居海外的华人华侨)女性公民均可参加,每人只限提交一幅作品(最多书、画、摄影各一幅参赛)。

四、参赛作品内容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热情歌颂伟大祖国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歌颂改革开放30余年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歌颂各行各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巾帼先进集体和优秀女性 。
内容题材不超过以下五个范畴:
1、红色记忆:以反映中国革命的历史性题材
2、大好河山:以表现中华大地锦绣山河的题材
3、盛世中华:以反映中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题材
4、和谐安康:以反映人民生活幸福安康的题材

5、巾帼风采:以反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女性集体、个人的题材

五、作品的格式和要求:
1、书法:
仅限软笔书法作品;最小三尺、最大六尺;横竖、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它字体均需附释文,不必装裱。合作作品不能参选。

2、绘画:
仅限中国画,其它要求与书法作品相同。可根据不同的绘画风格选择相应的专用纸张,可配有简单的文字说明,注明作者及创作日期。合作作品不能参选。

3、摄影:
用胶片拍摄,需送9寸样片和底片;数码拍摄需将作品修正为规定尺寸、格式,或将作品出版为9寸样片和数据载体(通用储存卡、光盘或硬盘),并附拍摄年月日、地点、简要说明。

六、参赛作者须知及注意事项:
1、 参赛者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获奖后,主办方将根据参赛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赛者个人资料。如有冒名顶替、租借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和所获名次,收回全部奖金、奖品及证书。
2、参赛作品必须附带作者登记表(可从中华女性网大赛专题版块中下载)。
3、 参赛选手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参赛者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品作者本人承担。


4、 参赛选手认知并同意,所有投稿作品将可能在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中无偿使用。
5、 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投稿不予退还。
6、 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干净、整洁,不得将参赛作品故做遮挡。
7、 对于假冒原创作品参赛或用发表过的作品参赛者,一律取消
比赛资格。
8、截稿日期为2011年2月1日
(参赛作品邮寄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9、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
10、主办单位《中国妇女报》社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七、奖项设置:
评审委员会将从所有送选参赛作品中分别评出金、银、铜、优秀奖和入选作品。具体如下:
1、奖项名额:
  金奖   银奖   铜奖   优秀奖   入选   合计
书 法   5   8   10   20   47   90
中国画   5   8   10   20   47   90
摄 影   5   8   10   20   47   90

2、奖励内容:
金 奖   证书   奖金加奖品价值5000元
银 奖   证书   奖金加奖品价值3000元
铜 奖   证书   奖金加奖品价值1500元
优秀奖   证书   奖品
入选作品   证书   纪念奖



3、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发动和参赛人数等情况,评出地区、行业或团体组织奖。

八、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把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出版专辑在全国广泛宣传、发行。

九、征集日期:2010年12月5日——2011年2月1日

十、投稿方式:
作品以邮递的形式寄到《“创先争优”展风采“金纳斯”杯首届中国女性书画摄影大赛》活动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水郡长安西区2号楼3单元305室
邮政编码:100024       联系电话:010-65468986
联系人:张敬伟   13901010850   王伟   13601021663
邮箱:zgfnb_d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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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无缘参加。祝每位参赛者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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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幻化一杯清茶,品评方知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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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我省参赛者取得好成绩!加油了!!!     
影像幻化一杯清茶,品评方知个中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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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女同胞;得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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