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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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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真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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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止捕捉贩卖野生鸟早就有法律依据:“非法狩猎20只以上者可以判刑”。可是就在县城之中的烈士陵园里,却有人张网扑鸟。而且年年如此,今天这个张网者就扑鸟8只以上。为什么就没有哪个单位出来管管呢?如果动真格的,严格执行上述的法令,不知有多少捕鸟、贩鸟的人要身陷牢狱。为什么没有出现这样的局面呢?其中的原因谁都明白,用一句谁也不用负责任的时下套话那就是“执法还有很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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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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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志伟 + 5 铜币:+5(邢志伟) 作品非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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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而玩,因为玩而高兴,因为高兴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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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网恢恢,法网恢恢,如此杀捕,实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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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使者

苦摄人生,亲近自然,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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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
发表于 2012-11-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的精灵,可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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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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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止杀生,保护鸟类和一切生物,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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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一定会受到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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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纪实,好拍摄,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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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没有办法,那么好的鸟都让他们毁灭了。拍的好,置顶。

不知县政府是否有网站,发到那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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