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吉林市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景观)摄影展的通知
为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充分展示2012年我市30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成绩;宣传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介文化景观、历史古迹、旅游景点,弘扬城市文化建设取得的优秀成果,反映江城人民崭新的精神面貌,市文联决定举办庆祝“十八大”吉林市文化旅游产业(景观)摄影展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自从2011年8月15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止。
征稿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9月10日
评选制作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20日
展出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0月15日
二、展出地点:
吉林市艺术中心
三、征稿对象内容:
1.征稿对象为社会各界人士,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2.征稿内容:
展览分六个展区:第一展区为:以紧密围绕我市《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30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为重点,特别是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完工、使用后带来变化的系列图片;展现我地区文化景观、历史古迹、旅游景点发展变化新貌。
表现在我市文化建设发展中人们精神面貌的变化,文化景观中喜庆的活动场面和精彩瞬间。
另外分设桦甸、蛟河、磐石、舒兰、永吉展区,介绍当地文化产业项目发展,文化旅游景点。
四、稿件要求:
1、参赛作品应符合主题要求,展览突出艺术性思想性;作品必须是彩色摄影作品(新旧对比除外),投稿数量不限,组照不得超过6张;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
2、稿件规格:
作品为10寸;长方形作品为:10寸条(127mm×254mm;152mm×254mm),12寸条(127mm×305mm;152mm×305mm)
3、参评作品不得装裱,作品背后右下角应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和作品标题;
4、投稿时须另附作品数据光盘,光盘内的电子文件应将文件名改成:作者姓名—作品题目;
5、参赛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
6、所有参展作品一律颁发获奖证书。
五、送稿地点:
吉林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2号市委综合楼426室
邮编:132011 电话:62010381
主办单位: 吉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吉 林 市摄 影 家 协 会
附件:2012年吉林市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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