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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长春“牡丹之韵”摄影大赛及长春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各园照片征集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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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五届长春“牡丹之韵”摄影大赛及长春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各园
照片征集赛征稿启事
   长春牡丹园的牡丹,经过十几年园林人的精心培育,已成为中国牡丹的一支奇葩,成为东北地区的一大景观,享誉“东北牡丹”。今年,由于受极端天气的影响,牡丹开花较少,但应广大摄影爱好者的呼声,我们将继续举办第五届长春“牡丹之韵”摄影大赛,此次比赛还加入了其他各游园的景象回顾,欢迎社会各届摄影爱好者广泛收集照片,积极参加比赛。
一、举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春市园林局  长春摄影家协会  长春市新闻摄影学会
承办单位: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  长春晚报
二、活动宗旨:
举办第五届“牡丹之韵”摄影大赛活动,目的是吸引全市摄影工作者、爱好者和广大市民拿起相机,用图片的形式展示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的景观,揭示自然和谐美好生活景象。
三、比赛主题:
“牡丹之韵”摄影大赛
第五届“牡丹之韵”摄影大赛是面向全社会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和广大市民而举办的大型摄影比赛,比赛主题是:
1、花•环境与人
用我们的照相机将花、人与花争妍的场景,凝固在镜头里,展现和谐共生的美好瞬间。
2、创意牡丹
运用摄影的一切艺术手段,展示牡丹国色天香的艳姿。

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各园照片征集赛
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所管辖的文化广场、御花园、文博广场(位于省文化活动中心)、重庆园(位于市中心医院南侧)、杏花村(位于吉林电视台东侧)和牡丹园是我市主要的文化窗口单位,借本届摄影大赛之机,征集反映各广场、游园面貌的摄影作品,以园内景致、游人与景和谐美好景象为主,新、旧作品均可。


四、大赛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牌号的传统相机和数码相机。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6幅以内。
3、本次大赛《创意牡丹》允许使用电脑对影像进行改变形态和颜色等的处理。
4、本次比赛“牡丹之韵”历届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不得参赛。
5、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专题CD、专题展览、专题出版物、专题画册等),不再另计稿酬。

6、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7、参赛作品须以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各园实景为拍摄内容。
五、奖项设置  :
金 奖   1名, 奖励1000元  
银 奖   2名, 各奖500元  
铜 奖   3名, 各奖300元
优秀奖  50名,各奖50元  
各奖项均发获奖证书。作者不能同获等级奖,可兼得优秀奖。  
六、作品要求及征稿方式:
本次摄影大赛分两种形式征集作品
纸质作品尺寸:作品为7英寸。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均写在照片背面。作品不许装裱,勿带底片。稿件送牡丹园办公室。评选结果公布后,请获奖者5天内,速将获奖作品的电子文件送广场管理处党办或用电子邮箱发至:whgcdb@126.com
七、截稿时间:  
2012年7月5日
八、特别提示:
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各园是我市的公共园林场所,请每一名摄影者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进入围栏,不要践踏草坪,不要损坏花木。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如果发现有违反本提示者,我们将取消其参加本次摄影比赛的参赛资格。
九、赛事咨询:
            牡丹园办公室:    彭  洋  0431-88498126
            市新闻摄影学会:  连相如    15584300906  
                                             
                                                                              长  春  市  园  林  局   
                                                                             长 春  摄 影家  协会
                                                                             长春市新闻摄影学会

  
                                                                                                                                                 2012年5月28日
未标题-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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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活动!
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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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咱家乡好活动啊!积极支持!
     可第2种是网络投稿方式吧没说清的啊,希望能做以补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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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郁金香”和”牡丹”摄影大赛的紧急通知

郁金香摄影大赛已经截稿,评选在即,因部分影友送评的照片在署名上存在问题(使用笔名、网名),而影响评选进行.
我们的评选在结束后,评委要在评选结果名单上签字,然后由有关部门按着名单发奖金,同时要登记身份证号,因此人名与身份证一致,否则就不能发放.,这是很多单位严格财会制度的要求.因此,凡不是实名送稿的影友,请务必在10日前,用电子邮件告知.
电子邮箱:.13069117989@163.com

另:凡参加牡丹摄影大赛的作者也要求实名送稿,凡不用实名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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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楼龙脉于2012-06-05 18:57发表的  :
支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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