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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翠园”杯摄影大赛 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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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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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醇熟臻品墅 山水共分享——2011“御翠园”杯摄影大赛 活动通知
一、活动概述 1、活动主题:醇熟臻品墅,山水共分享——2011“御翠园”杯摄影大赛 2、活动时间: (1)2011年8月22日发布摄影大赛活动通告。 (2)2011年8月22日-26日领取参赛证件(3)2011年8月27日13:00在安达街801号(与南昌路交汇处)长春摄影家协会集合,统一乘坐40座大客车出发。 14:00-16:00为集中拍摄时间,有若干模特配合拍摄。(4)2011年8月28日-9月1日为自由拍摄时间,需提前预约 (5)2011月9月2日前提交作品 (6)2011年9月5—6日奖项评选阶段 (7)2011年9月10日颁奖典礼(8)2011年9月11—10月8日获奖作品展示  3、合作单位 (1)主办单位:长春摄影家协会(2)协办单位: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 (3)承办单位:长春市智道无极广告有限公司二、活动细则 1、参赛对象面向全社会摄影爱好者。 2、参赛者可选择以下报名方式: ◎长春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直接至协会领取表格报名。 ◎拨打御翠园•长春参赛热线:0431-85833888咨询相关事宜。 3、参赛者要求: ◎参赛者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获奖后,主办方将根据参赛者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参赛者个人资料。如有发现冒名顶替、租借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出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所获名次,收回全部奖金、奖品及证书。 ◎作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参赛者保证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品作者本人承担。 4、所有参加报名并提交符合规定作品者均可获得由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赠送的纪念礼品一份。请正确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奖品的发放。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围绕园区内之建筑、风景、样板间结合人物展开,将您认为展现尊贵的视角、甜蜜幸福的瞬间、动人的刹那定格在照片中。摄影作品需紧扣主题,每位参赛选手提交单幅照片不超过10幅,组照不超过6幅。 2、参赛作品须于2011年9月2日15:00前递交至长春摄影家协会或御翠园销售中心。规格要求:照片尺寸,7英寸;宽幅全景接片照片不超过5×12英寸(8.9cm×30.2cm)。每幅参赛作品均要求附带电子文件,JPG格式,不低于10M。请为每幅作品填写参赛作品说明卡。 3、参赛作品必须是由本人亲自拍摄的原创作品,不得冒名、抄袭、拷贝,如被发现或经人检举并查证属实,将立即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由当事人自行负责。三、评选规则     评选由评委会投票选出。评选时将按 ( 20% )、技巧 ( 20% )、创意 ( 20% )、色彩(20%)、构图(20%)进行投票评选。金、银奖项同一作者将不兼得。 四、奖项设置 ★御翠园杯金奖(专业、业余各1名): 获奖证书及1000元奖金 ★御翠园杯银奖(专业、业余各3名): 获奖证书及500元奖金 ★参赛优秀奖(专业40名、业余10名):获奖证书及200元奖金  凡参加本活动者,请将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短信发送到13843087270报名确认。因受接待及车辆容量限制,本活动限报40人参加,按报名先后,额满为止。  
长春市又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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