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类别摄影作品要求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内容真实,富有感染力、富有思考和想象空间,文字说明及摄影表现形式应具有政治性和科普教育意义,融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为一体。
三、活动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二)支持媒体
吉林日报、吉视传媒、城市晚报、彩练新闻、新时代e支部、吉视乡村频道、关东摄影网、吉林科技网、吉林科普微窗。
四、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
全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科协系统职工及广大社会公众。
(二)征稿时间
2019年4月1日-7月31日。
五、活动细则
(一)参赛规则
1. 省科协负责组织省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成员单位;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集体组稿并统一报名参赛,也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公众以个人名义投稿。省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各级摄影团体、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赛,也可结合宣传吉林,有针对性地组织拍摄科技人物、科普典型、科普景观、科普基地、科普设施等内容,由省科协提前帮助联系。
2. 大赛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可使用于各种非商业用途。主办方用于与科普宣传相关的展示、展览、制作画册、网络传播等将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3. 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4. 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大赛通知各项约定,本次大赛组织委员会对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
1. 作品奖。按照专业、业余两个类别评奖,每个类别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给予适当奖金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每个类别分别设入围奖50名,颁发入围奖证书。原则上同一作者的作品不得重复获奖。
2. 优秀组织奖。按照各单位、团体组织动员参赛人数、作品数、作品质量等进行评选,拟定数量为10个,颁发奖牌。
(三)作品要求
1. 投稿数量。每位参赛者报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须编写序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按1件作品计算,每件作品附不少于50字相关科普知识的文字说明。
2. 参赛作品应运用摄影技巧形象、深刻地表现科普主题。参展照片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可以使用图片处理软件对饱和度、对比度、曝光、裁切等进行合理的调整,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合成、加减等影响真实性的改动。
3.每一参赛作品须填报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标明投稿类别,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与邮编、联系电话及作品的简短文字注释说明等。
4.每幅参赛作品只能向一个类别投稿,以便评奖。若发现参赛作品未标明类别,一稿多投或投错类别,活动办公室有权调整该作品投稿类别,并只在一个类别中对该作品进行评选。
5. 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版,作品电子版原始文件大小不低于5M,允许手机摄影作品投稿,须达到高清晰度。
6.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原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照片与电子版(底片)不符的取消参赛获奖资格。
7. 参赛信息可在关东摄影网上查询。
(四)作品评选
为保证本次大赛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大赛将邀请科普、摄影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吉林省科普摄影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于2019年8月下旬公布。
六、作品宣传
1. 举办摄影作品展。将获奖作品采用爱普生艺术微喷制作技术制作精美图片,根据展览形式进行装裱,在9月举办的全国科普日暨第十七届吉林省科普周期间正式展出,随后在省内巡展和在吉林摄影画廊、吉林省科协科普画廊展出。
2. 印刷画册。大赛组委会将选取获奖优秀作品结集印刷画册,发放至有关领导、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等。
3. 广泛宣传。在吉林日报、城市晚报、吉视传媒电视互动频道、关东摄影网、吉林科技网开辟专版、专区进行宣传,同时配合吉林对外宣传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国内外宣传活动。
联系人:吉林省科协科普部 管 欣 电话:0431-85261306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荆 宏、孔妮娅 电话:0431-85603318
注:组委会有权对相关条款做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吉林省首届科普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