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玉辉 于 2018-7-5 14:25 编辑
为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2018年省级总河长会议和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委宣传部和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举办的“碧水清波·美丽吉林”河湖主题摄影大赛活动,展现白城水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体现全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取得的成效,引导社会广大干部群众关爱河湖,踊跃参与到治水、管水、护水行动中,白城市委宣传部、白城市河长制办公室拟联合举办“水润鹤乡·生态白城”河湖主题摄影大赛。 一、摄影主题 水润鹤乡·生态白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白城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白城市河长制办公室,白城市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应突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我市河湖治理与保护成效为主题,展现河流、湖泊的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优美风光,展现绿色发展、人水和谐景象,展现各级河(湖)长和社会各界治水、管水、护水、爱水感人场景,展现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和社会各界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动人场景。 摄影对象应突出形式多样性、措施代表性、成效显著性,体现事例鲜活性、成效显著性、内涵丰富性,避免作品过于 集中、单一。 四、作品格式 参赛作品统一为彩色数码照片,单幅、组照均可,如参赛作品为组照,则每组最多不超过10张。投稿数码文件应为JPEG或RAW格式,数码文件应不小于3M,单幅照片不少于1000万像素,每幅作品应附50字以内word版作品简介。谢绝纸质、留水印、黑白框加文字及word文档插图片等方式投稿。 五、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实行网络投稿制,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新区)管委会和各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及洮儿河灌区建设管理局负责征集作品,并于7月31日前,按投稿数量要求(详见附表),挑选优秀作品集中向主办单位指定邮箱投稿。 六、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说明中,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河湖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作品简介。作品必须作者本人摄影于白城市境内。 七、权利与责任 大赛主办单位视所有发送电子邮件的参赛投稿者同意并愿意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收费,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取参赛费用,也不支付稿费。对于所有经过初步审核,符合大赛主题、创作精美的投稿作品,将以主办单位名义推荐参加省“碧水清波·美丽吉林”河湖主题摄影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性出版画册、发表、展览、网上展示等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并不支付作者稿酬。 (二)投稿者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原创、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审核责任。凡因著作权、肖像权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违反道德操守、法律法规等不符合征稿要求而引发的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违反上述规定并确查属实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三)凡与上述参赛要求不符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八、评选方式与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2018年8月1日至8月10日为本次大赛评奖阶段,评奖结果将通过媒体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佳作奖20名。主办单位将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白城市“水润鹤乡·生态白城”河湖主题 摄影大赛投稿数量分配表 单位 | | 大安市 | | 洮南市 | | 镇赉县 | | 通榆县 | | 洮北区 | | 白城经济开发区 | | 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 | | 工业园区 | | 生态新区 | | 每个市河长制成员单位 | | 洮儿河灌区建设管理局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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