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5000元!​“聚焦长春之美·发现城市魅力”2018长春旅游摄影大赛启幕
以“清爽夏日 幸福长春”为主题的第十二届中国长春消夏节将于6月16日-9月3日举办,历时80天。即日起,长春市旅游局与吉林日报彩练新闻共同举办的“聚焦长春之美·发现城市魅力”2018长春旅游摄影大赛也正式拉开帷幕。 本次摄影大赛面向摄影爱好者征集表现大赛主题的优秀摄影作品,大赛共分为专业组和手机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按照春季、夏季、秋季三个赛季进行评选,其中专业组每个赛季评选出50-70幅作品入围,手机组每个赛季评选出30-40幅作品入围,入围作品直接进入最终大奖的评选,三个赛季后,所有入围作品再进行总决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最高将获得5000元的奖金,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及市民积极参与。 “聚焦长春之美·发现城市魅力”2018长春旅游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长春市旅游局 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二)协办单位: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长春摄影家协会 吉林省女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征集时间 (一)春季:截至6月30日 (二)夏季:截至8月20日 (三)秋季:截至10月31日 三、征稿主题 围绕“聚焦长春之美·发现城市魅力”主题,依托长春春季、夏季、秋季旅游资源、融入现代社会发展新趋势,通过春季旅游活动和消夏节举办的契机以及秋季优美的自然风光,以市民的视角来展示长春春夏秋季节的自然资源、优美的城市环境、浓郁的地域文化、豁达淳朴的民俗风情、丰富的节庆文化活动、特色美食等。 四、征稿要求 1、 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时代感、创意性,彩色、黑白均可。 2、 作品要求必须是在长春地区拍摄,表现长春特色,专业组参赛作品器材不限,数码相机、无人机均可。手机组要求必须是手机拍摄的照片。 3、 作品创作时间以2016年1月份以后拍摄的作品参评。 4、 表现形式新颖,提倡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作品参赛,并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 5、 要求作品内容丰富,从不同角度、不同事件挖掘和表现长春春季、夏季、秋季资源魅力。 6、 提交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同时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抄袭、盗用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 作品采用JPG文件,上传照片文件长边不低于800像素。作品经选用后须提供不低于3000像素的原始大图,不按时提供原始文件的视为放弃。 8、 每位参赛者可分别参加春季、夏季、秋季三个赛季投稿,在投稿组别(专业组、手机组)中任选其一,不得重复,且在每个赛季投稿不超过6幅,其中组照不超过4张,组照按照1幅作品参评。 9、 为突出作品创意性,参赛者可进行一定后期处理。但需符合自然规律。 10、 每幅(组)参赛作品需要填写报送的赛季、参加的组别、作者名和作品题目及联系方式、拍摄地点,与作品一并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如:春季+专业组+李XX+《XXXX》+电话+地点)不方便邮箱投稿的,可使用U盘、移动硬盘或制作光盘邮寄。 五、奖项设置 相机组: 一等奖:3人,各奖奖金5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0人,各奖奖金2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20人,各奖奖金1000元人民币 优秀奖:117人,各奖奖金100元人民币 手机组: 一等奖:3人,奖金5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0人,各奖奖金300元人民币 三等奖:20人,各奖奖金100元人民币 优秀奖:30人,各奖50元礼品 (注:一、二、三等奖不兼得) 六、收稿单位 吉林日报彩练新闻 收稿联系人:刘瑛 U盘或光盘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426号 吉林日报407室 (注明参加摄影大赛) 七、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对于所有参赛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画册、图书和报刊杂志、网络及媒体报道等相关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3、获奖者奖金个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4、所有稿件一律不退,请作者自己妥善保存原始文件。 5、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6、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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