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幸福公园 郁金香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园窗口行业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更强的主观能动性、更开拓的创造精神,积极为民谋福利,打造彰显长春市公园文化特色的系列活动,长春日报联合长春公园、长春晚报、长春市园林绿化系统职工摄影协会、长春市新闻摄影学会举办,益智亲子游乐园协办第八届“幸福公园,郁金香飘”摄影大赛。长春新闻网、主流网也将协办此次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 一、作品表现内容 以摄影人的艺术视角展现郁金香从含苞待放到花落英英的生命过程,展示“幸福长春 郁金香飘”主题,表现出郁金香的靓丽风采和郁金香文化的深厚内涵,展现幸福长春、温馨公园。 参赛选手部分作品将不定期在“掌上长春”微信公众平台(ccrb1945)、“看长春”APP、长春日报官方微博、长春新闻网、长春公园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展示。 本次大赛分为相机拍摄和手机拍摄两组。
二、奖项设置以及奖品: 为了鼓励摄影爱好者的创作热情,为大家提供更加广阔的摄影空间,搭建交流、提高的平台,本次大赛分为相机拍摄组和手机拍摄组。 相机拍摄组奖项: 一等奖:1名 奖价值800元益智园套票; 二等奖:2名 奖价值500元益智园套票; 三等奖:3名 奖价值300元益智园套票; 优秀奖:20名 奖价值100元益智园套票。 手机拍摄组奖项: 一等奖:1名 奖价值300元益智园套票; 二等奖:2名 奖价值150元益智园套票; 优秀奖:20名 奖价值80元益智园套票。 三、作品要求: A、相机拍摄组:
1、参赛作品须为2017年长春公园郁金香园现场相机拍摄,作品制作不得改变原来环境、人物和郁金香形态。投稿的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10幅,组照不超过6幅(每组按1幅计);
2、所有参赛作品为纸质照片,请放成7英寸。背面注明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同时附带电子文件:要求: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得低于3000、文件大小不得低于1MB。 B、手机拍摄组: 1、参赛作品须为长春公园郁金香园现场手机拍摄,作品制作不得改变原来环境、人物和郁金香形态;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 3、每人投稿不得超过10幅。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到 2017年6月1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
五、作品投稿: A、相机拍摄组: 参赛作品请直接送长春公园客服中心(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411号,邮编130062)。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 ccgy2014@163.com。投稿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B、手机拍摄组: 咨询电话: 0431-89856456(长春公园客服中心) 15584300906(连相如老师) 0431-81890677(长春日报社全媒体中心) 六、相关说明:
1、参展者必须实名投稿;
2、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根据需要选用部分作品的电子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不再支付稿酬;
3、投稿者应保证本人对送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4、本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同一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相机和手机投稿、评选; 6、凡参赛作者及作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不负责退还寄送的相关作品; 7、本次大赛由长春公园、长春日报、长春晚报、长春市新闻摄影协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七、评委组成: 邀请省内知名摄影家及主办单位领导组成评委会评奖。
八、奖项公布: 1、评选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由长春日报、长春公园网站公布获奖情况。部分获奖作品将在长春日报、“掌上长春”微信公众平台、长春公园网站、长春公公园微信公众平台、长春新闻网、主流网等处发表。 2、获奖信息公布后,大赛组委会将在5日内与获奖者本人以电话形式沟通,如电话沟通不畅,未得到组委会电话通知,请获奖人主动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3、领奖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精美礼品及证书。代领人领奖时,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获奖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领奖之日起,超过15日未领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奖。 “幸福公园,郁金香飘”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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