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首届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励志创新,匠心报国》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展现科技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展望科技发展的美好前景,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激情,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推进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迎接首届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省、市科协及相关部门拟共同举办吉林省暨长春市首届《励志创新,匠心报国》系列科技文化宣传活动。 以《励志创新,匠心报国》为主题的摄影展览,就是为更好地以影像的方式艺术地再现科技发展进程、检阅科技成果、传播科技知识,营造社会各界了解科技、关心科技、支持科技的氛围而举办的。 一、展览主题
本次展览主题是“励志创新,匠心报国”。主要体现和展示科技事件、科技成果、科技人物。参展者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创作:
1.重大科学现象类:围绕科学发现、科学探索题材,反映科学现象的原理或规律的作品;
2.重大科技活动类:围绕科技推广、科学普及等题材,反映推动科技发展的重大科技事件或科普活动的作品;
3.重大科技成果类:围绕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等题材,反映新技术、新产品在生活、生产中应用的作品;
4.科技工作者风采类:围绕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题材,反映科技工作者在工作一线刻苦研究、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的作品。 5.用摄影艺术的方法宣传科普知识。 二、组织机构
主办: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科协科普部、吉林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吉林省科协双创服务中心、吉林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承办:长春市科技传媒学会、长春市新闻摄影学会 参赛细则
(一)参展者须知
1.参展作者应该是本省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
2.入选作品将通过摄影展览向公众展示,活动结束后将编辑出版画册;
3.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5.凡参展者视同承认本通知各项约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二)参展作品要求
1.本次展览作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创新。 2.参赛作品以纪实手法表现的,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以艺术手法表现的作品,可以用各种艺术手段来表现。
3.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 4.参赛作品幅数不限,组照在6幅以内,按一幅计算。 5.所有参展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上传。要求为JPG格式,最长边不可小于3000像素。 (三)作品评选
活动组委会将邀科技界、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参展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关东摄影网长春板块公布并通知作者。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80名,以上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颁发画册纪念。 (五)作品展览
参赛作品评选结束后,将策划、组织大型摄影展览在省科技馆等处展出。 (六)画册制作
参赛作品评选结束后,策划制作大型精美画册,将所有获奖作品收编成册。 (七)作品截稿时间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在2017年5月27日前上传到本展览指定电子信箱。 (八)收稿电子信箱 省暨长春市首届《励志创新,匠心报国》 系列科技文化宣传活动组委会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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