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桦甸农商行杯“山水桦甸·五彩金城” 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桦甸市地处长白山余脉、松花江上游,这里自然资源丰富,山环水绕,风光旖旎,享有“北国金城”之美誉。桦甸的美由来已久,乾隆曾叹“原来仙境非梦幻,随处飘荡在人间”。现已形成红石国家森林公园、肇大鸡山国家森林公园、白山湖、红石湖、松花湖等一批重点旅游景区。桦甸的历史文化深厚,民俗风情淳朴,产业发展迅速,有苏密古城、寿山仙人洞和西荒山古墓群;有红色抗联遗址;有亚洲第一大地下发电站—白山发电站,以及中国黄金第一矿—夹皮沟金矿,是全国影视剧拍摄基地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雾凇冰雪之乡。 为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打造桦甸市靓丽的旅游城市品牌名片,充分展现“山水桦甸·五彩金城”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桦甸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也为全国的摄影爱好者搭建良好的摄影创作基地和交流平台,由桦甸市文联、桦甸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农商行杯首届“山水桦甸·五彩金城”全国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国征集摄影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省摄影家协会、桦甸市文联、桦甸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桦甸市旅游局 二、大赛主题 围绕“山水桦甸·五彩金城”主题,作品须是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和展现桦甸市的自然风光的作品。 大赛以四季风光为主,共分四个主题,四次截稿时间。第一季《春之歌》;第二季《夏之语》;第三季《秋之恋》;第四季《冬之韵》通过这四季优秀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现桦甸神奇秀丽的自然之美、浓郁淳朴的人文之美、幸福和谐的生活之美、锐意进取的改革之美、蓬勃向上的发展之美,从而为推动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征集时间 2017年5月1日 —2018年1月30日 第一季《春之歌》截稿时间2017年6月30日; 第二季《夏之语》截稿时间2017年8月20日; 第三季《秋之恋》截稿时间2017年10月30日; 第四季《冬之韵》截稿时间2017年1月30日; 大赛总截稿时间2018年1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数码或胶片作品,每幅作品作者仅限1人署名。参赛作品后期加工仅限于有限的色调、明暗和二次构图调整,彩色作品可以整体转黑白。不得对照片进行拼接、挖补、添加和电脑篡改合成,并不得对作品自行添加水印和边框,一经发现即取消入选资格。 (二)参赛作品的长边尺寸不低于3000像素,图像文件大小不小于3MB,可单幅或组照(4-6张以内),作品文件为JPG格式。 (三)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命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和联系方式。 (四)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 五、投稿方式 (一)投稿邮箱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秦丽莹 18943515277 (二)投稿标注 投稿时每幅作品以“投稿人姓名+作品标题+作品说明”的格式命名文件,并注明投稿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微信号等详细信息。 (三)微信公众号 为方便沟通联系,请参赛作者关注桦甸农商行微信公众号,大赛的相关事宜及通知将通过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号:jlhdrcb 桦甸农商银行。 六、参赛须知 (一)本次征稿不收参选费,不退稿。 (二)作品中涉及名誉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等法律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印制宣传画册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四)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视为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五)活动时间截止后,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获奖信息将在桦甸农商行微信平台公示,并告知获奖人颁奖时间和地点。 七、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设专业奖 一等奖:1幅(组)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 二等奖:2幅(组) 稿酬人民币5000元 ; 三等奖:3幅(组) 稿酬人民币1000元 ; 优秀作品:100幅(组) 精美纪念品一份。 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各类奖项不可兼得,只选取最高奖项。对特别优秀又不能兼得奖项的作品,主办方予以收藏,在适当的机会入选画册或在公众场合展出。 (二)设网络人气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200元; 三等奖10名,精美纪念品一份。 按四个阶段《春之歌》、《夏之语》、《秋之恋》、《冬之韵》分别评出网络人气奖,具体评奖时间请关注桦甸农商行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人气奖与专业评奖无关,只是以“桦甸农商行”微信公众号读者投票为依据,按得票多少排定奖项。凡参赛入选作品统一在“桦甸农商行”微信平台展示,由粉丝选定作品进行投票。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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