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市少数民族原生态摄影赛征稿
通 知
一、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多彩民族·最美吉林”。
二、时间安排
截稿时间:2014年10月10日,以寄到为准,逾期不予受
理。颁奖时间及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征稿内容
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共分三类:1、文化表演类:主要反映民族歌舞、狩猎、竞技体育、民族节庆等方面;2、民族物产类:主要反映民族服饰,风俗、生活场景、传统面具、民族工艺(制陶、纺织、织染、制酒等方面);3、传统民俗旅游纪念品类:主要反映民族文化历史传承的纪念品(剪纸、木刻、石刻等方面)。
四、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吉林地区境内,征集的作品为近三年以来创作的反映原汁原味民族风情的摄影作品。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特别欢迎外籍、外埠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来我市采风创作反映我市少数民族题材的摄影作品。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制作成照片)均可,投稿数量不限。稿件规格:单幅作品为7寸;组照每组限6张组合。作品不得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需填写《吉林市少数民族原生态摄影比赛参赛表》(附后)。
3、参赛作品需附数字光盘(电子文件需把交稿文件名改成:作者名-作品题目),无光盘的稿件无效。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不参加评选,责任自负。
4、在省以上(含省)影展、影赛中获奖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作者自己妥善保存原始文件。
5、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用于活动播出、展览、出版画册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等公益宣传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报刊、杂志、画册使用时注明作者姓名。
6、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7、 大赛成立评委组和专家组。评委由主办单位和市摄影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由主办单位研究确定。
五、奖项设置
金奖3名 (证书及稿酬5000元);
银奖9名 (证书及稿酬2000元);
铜奖15名 (证书及稿酬1000元);
优秀奖50名(证书及稿酬100元)。
六、投稿地点
吉林市民委文教科技处 吉林市松江路65号市政府6号楼625室 邮编:132011 电话:0432-62048735
附:《吉林市少数民族原生态摄影赛参赛表》及吉林市少数民族主要节庆活动。
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吉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吉 林 市 旅 游 局
吉林市摄影家协会
江城晚报社
2014年4月20日
附件:
《吉林市少数民族原生态摄影赛参赛表》
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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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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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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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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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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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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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内容必须逐一填写不得遗漏
2014年吉林市少数民族主要节庆活动
5月31日至6月1日9时:吉林市第十三届朝鲜族民俗文化节在北山公园举办。
7月29日:回族开斋节。
9月下旬:2014年第四届朝鲜族秋季辣椒文化旅游节在龙潭区乌拉街镇阿拉底朝鲜族民俗村举办。
10月:满族颁金节379周年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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