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参加第四届“牡丹之韵”摄影大赛
长春“牡丹之韵”专题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长春牡丹园的牡丹,经过长春园林人的努力,已经被成为中国牡丹的一支奇葩,成为中国北方花卉的一大景观,被誉名为“东北牡丹”。现在,牡丹园已经成为长春这个城市的一张名片,不但牡丹花开时节,春城人倾城而至,更有山南海北的客人慕名而来。今天,又到了牡丹盛开的时节,继我们举办的首届、第二届、第三届长春“牡丹之韵”专题摄影大赛后,第四届长春“牡丹之韵”专题摄影大赛又拉开了大幕。
一、举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长春市园林局长春摄影家协会长春市新闻摄影学会
承办单位: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
二、活动宗旨:
举办第四届“牡丹之韵”专题摄影大赛活动,目的是吸引全市摄影工作者、爱好者和广大市民拿起相机,用图片的形式展示长春牡丹园的景观,揭示牡丹花与生活、人与自然和谐美好的花卉文化和人文景观理念。
三、比赛题材:
第三届“牡丹之韵”专题摄影大赛是面向全社会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和广大市民而举办的大型摄影比赛,比赛题材仍同前三届影赛一样分为三类:牡丹花、花卉与人、牡丹园环境。
本次大赛特别强调征集人与花完美结合的作品。牡丹花开期间,来自国内外的赏花人都愿意在阿娜多姿的牡丹前驻足留影,用我们的照相机将人与花争妍的场景,凝固在镜头里,展现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瞬间。
四、大赛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使用任何牌号的传统相机和数码相机。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6幅以内。
3、本次大赛杜绝使用电脑对影像进行改变形态和颜色等的处理。
4、本次比赛倡导今年新作,历届获奖作品和入选作品不得参赛。
5、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专题CD、专题展览、专题出版物、专题画册等),不再另计稿酬。
6、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7、参赛作品须以长春牡丹园实景为拍摄内容。
五、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励2000元 银 奖2名,各奖1000元 铜奖3名,各奖500元
优秀奖50名,各奖50元
各奖项均发获奖证书。作者不能同获等级奖,可兼得优秀奖。
六、作品要求及征稿方式:
本次摄影大赛分两种形式征集作品
1、纸质作品尺寸:作品为7英寸。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均写在照片背面。作品不许装裱,勿带底片。稿件送牡丹园办公室。
2、数字影像作品,作品一律为jpg格式,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手机作品除外)、1M以上,作品格式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列入评选范围。作品请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发至牡丹园的电子信箱:wcz@dbmdw.com
七、截稿时间:
2011年6月10日
八、特别提示:
长春牡丹园是我市的公共园林场所,请每一名摄影者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不进入围栏,不践踏草坪,不损坏花木。尊重牡丹园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如果发现有违反本提示者,我们将取消其参加本次摄影比赛的参赛资格。
九、赛事咨询:
牡丹园办公室: 彭洋0431-88498126
长春摄影家协会:郭义 13086802650
市新闻摄影学会:连相如 15584300906
长春市园林局
长 春摄 影家协 会
长春市 新闻 摄影学 会 摄影人的好消息,支持。 祝第四届“牡丹摄影大赛”圆满成功。 郭义 连相如2位老师好啊 祝贺! http://rs.phpwind.net/E___5454ZHYXPWFG.gif
祝第四届“牡丹摄影大赛”圆满成功。
问郭义 连相如2位老师好
准备参加啦 祝第四届“牡丹摄影大赛”圆满成功!
外市的可以参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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