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 发表于 2016-7-21 18:03

《金鼎之光》摄影展征集作品启事

本帖最后由 李春 于 2016-7-22 13:13 编辑

《金鼎之光》摄影展征集作品启事

为了庆祝金鼎大佛开光五周年,更好的促进敦化市旅游产业发展,宣传六鼎山文化旅游景观,2016年6月至9月,由敦化市六鼎山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敦化市委宣传部、敦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敦化市电视台、延边摄影家协会、敦化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
办《金鼎之光》展,现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敦化市吉林六鼎山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办单位: 敦化市委宣传部
敦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敦化市电视台
延边州摄影家协会、
敦化市摄影家协会

    二、时间安排:本次活动分为作品征集、评选、展览三个阶段。
    1、2016年6月10日—8月15日作品征集期
2、2016年8月16日—9月初作品评选期
3、2016年9月中旬—12月作品展览期
三、征集范围、作品内容、展出方式:
1、征集范围:全省各县市摄影爱好者
2、作品内容:此次征集的摄影作品主要围绕六鼎山景区,反映六鼎山文化风景旅游区内的美丽景观、佛教文化、清祖祠文化、渤海
文化、风土人情、文明新风以及各个层面的活动和成就。
    3、展出方式:获奖作品最终将在六鼎山景区景点收藏和悬挂,还将采取固定和巡回展览方式,将先后在敦化市电视台及新闻网、
敦化通讯报、敦化六鼎山报等媒体上播出和刊登。
四、参赛要求:
    1、 提倡新作和有新意的近期作品,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大幅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
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对过去展出、获奖的作品参展不参评。彩色、黑白及单幅、组照均可,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参赛作者须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4、对于入选作品,组委会将统一调取电子文件,用于冲扩及展览和画册制作。主承办单位有权复制、发行、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
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5、本赛事解释权属于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赛事之所有规定。
6、作品评选由承办单位组织省、州、市摄影专家评选。
    五、奖项设置:摄影赛拟入选作品约200件左右。(金、银、铜奖不能兼得,优秀作品、入选作品只能得一份)
金质奖1幅(组),稿酬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银质奖2幅(组),稿酬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铜质奖4幅(组),稿酬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作品40幅(组),稿酬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选作品:纪念品一份、
六、
参赛作品需以电子版JPG格式提交,文件不小于3M,作品文件名称需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
投稿地址;六鼎山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邮 箱:648500638@qq.com
咨询电话:13596560552

                              
                     六鼎山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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