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顺 发表于 2016-5-27 21:21

征稿通知

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举办“旧貌换新颜、亮丽风景线”内蒙古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展征稿启事 内蒙古自治区于1947年宣告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蒙古民族和其它兄弟民族一起,在这片土地上和睦相处、和谐共建,创造着新的文明。自治区各项事业都有了蓬勃的发展,千里草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政治稳定,经济腾飞,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安康。为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内蒙古摄影家协会承办“旧貌换新颜、亮丽风景线”内蒙古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展,影展将以新旧对比的图片反映内蒙古的巨变,特别是反映“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的成果,影展将在新建的内蒙古美术馆内长期展出。现面向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集“旧貌换新颜、亮丽风景线”内蒙古城乡建设成就摄影展作品。 一、组织机构: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细则1.作品应为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拍摄的作品。2.征稿内容:摄影作品应反映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城市建设、发展变化、新旧对比,特别是反映“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的成果,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送稿。3.作品件数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4.投稿作品提交电子文件。电子文件要求:a.投稿作品电子文件要求统一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8M(注:文件过小不利于评选),以作品名称作为文件名,组照作品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标明为组照;b.作品的文字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作者的真实姓名、单位、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邮箱等信息可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放置在母文件夹内;c.母文件夹标题按以下顺序注明:“城乡建设成就展”字样、市(地区)、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即可(例如:城乡建设成就展-赤峰市-陈**-139****5678);d.最后将总文件夹打包成压缩文件发到协会邮箱:nmgzzqsyjx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加“城乡建设成就展”字样,得到协会邮箱自动回复即可,主办方不另行通过其他方式回复。因自身意外情况而造成空投,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5.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使用权。6.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三、奖励办法投稿作者的作品,如被展览选用,组委会将付给入选作者一定数额的稿酬,并颁发展览证书作为纪念保存。 四、参展须知1.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2. 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产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3.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4.主办方对本次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方法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家、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六、联系方式: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3号邮编:010010单位:内蒙古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0471-6288720转803联系人:乌拉汗(手机:13019509267)、边雲霞(手机:18647963291)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二〇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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