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顺 发表于 2015-10-9 21:31

紧急通知

更正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应广大摄影家要求,改进评审机制,现第22届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览接受电子文件投稿。详情请看更正后的征稿启事。
特此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2015年8月11日

第22届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更正)

主办: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协办: 内蒙古美术馆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艺术展览是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全区性摄影展览,已经成功举办了21届,全区第22届摄影艺术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
    
一、征稿规则
      1. 内蒙古自治区内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1月1日之后创作)。
      2.展览分纪录、艺术两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4.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组照作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
   5.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投稿作品可提交纸质照片或电子文件。
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电子文件要求:长边60厘米,每平方英寸200dpi,保存为jpg/jpeg格式,精度为8,以作品名称作为文件名,组照作品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标明为组照。作者的姓名、通讯方式、作品名称、文字说明等信息按顺序统一录入在纯文本文件中。建立总文件夹注明作者姓名加“全区展稿件”字样,最后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nmgzzqsyjx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加“全区展稿件”字样。
7.所有来稿如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8. 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9.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二、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196件左右。
1.纪录类:约96件
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30名。
2.艺术类:约100件
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30名。
3.   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可推荐1件作品。
4. 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奖及入选作品颁发证书。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评委推荐佳作:为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四、特别说明
    1.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 提示要求: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
    3. 投送艺术类作品的作者,如在创作中使用了他人影像素材必须注明所用何人、何作品及授权情况等信息。各类入选作品中使用的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报送方自负。
    4. 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
    5.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寄送参评作品地址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3号
邮  编:010010
单  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请注明“全区展稿件”)
收件人:张放(手机:15391163243)、边雲霞(手机:18647963291)
电  话:0471-6288720转803
电子邮箱:nmgzzqsyjxh@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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