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摄影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延边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览
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摄影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
延边州摄影艺术作品展览是延边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在延边历史最悠久、权威性的摄影展览。自1959年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0届。延边摄影家协会定于2015年9月3日举办延边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作品展览。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全州摄影工作者、职业摄影师与业余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展览接受单幅作品和组照作品。主题、题材不限,投稿数量不限。组照作品为每组6-9幅。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12年1月1日以后(组照中有一幅照片在此时间段内拍摄即可)。彩色、黑白(含单色)均可,数码、胶片不限,相机、手机不限。每幅(组)作品均须填写完整的“延边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展参展表”,贴于照片背面(组照贴于首幅照片背面)。作品画面中及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组照须按作品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并同时在背面标明作品顺序。横、竖幅作品同组时,统一按横版排列。
3.征稿只接受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4.展览不接受已在历届全国影展、省州影展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国际性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
5. 同一幅(组)投稿作品不得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当中,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与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纳入另一组照。
6.对于组照内的单幅照片,展览评委会有权将其作为单幅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对于类别投送不当的作品,评委会有权将其归入相应类别进行评选。
7.纪录类作品除对影调和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合理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不得对原始画面中的元素进行增添或删抹。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为黑白(含单色)。纪录类作品除参展表信息外,还应附有简要文字说明,对事件要点予以解说,说明须写在与参展表同一规格的纸张上,与参展表一同贴于照片背面。
8. 艺术类征稿不接受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或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的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须注明。
9.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暗房加工类和数字特技类除外),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如因此受到损害,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10. 作品入选后,展览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的入选作品,取消其入选资格。
11. 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展览时间:2015年9月3日
12.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 截稿时间:2015年8月20日(以收到纸质照片邮件为准)。收稿地址:延吉市公园路 延边州政务中心B座749室延边摄影家协会邮编:133002
收件人:李钟杰 联系电话:13904430100二、奖项设置
本届延边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120件。
1、艺术类 50件2、纪实类 50件3、手机类 20件
金质作品2件,银质作品4件,铜质作品6件,优秀作品约84件 。
金奖1件,银奖2,铜奖3、优秀作品14件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手机类:随着现代通信科技的发展,手机的影像记录与微摄影创作群越来越庞大和作品品味越来越高,图像品质日趋提高,图像传递与阅读越来越便捷,其影响越来越广。手机随时随地捕捉精彩瞬间,让生活更美好。为适应这样一个影像大环境的变化特设州展手机作品类。内容类别包含记录类与艺术类。
四、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2.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展览的相关事宜中,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另付报酬。
3.所有入选作品和作者信息将在关东摄影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监督、批评与举报。最终结果将在关东摄影网上公布。
4.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延边摄影家协会作为主办方拥有对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延边摄影家协会
2015年6月22日 提点建议;作品征集应该扩大一些,凡在延边区域内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一可交流经验,二可扩大延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可推动本地摄影文化的良性发展。。 支持! 全力支持好活动 延边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展参展表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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