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更新)吉林省摄影技师、高级技师(国家一级摄影师)考核实施方案(有新内容)
吉林省摄影技师、高级技师(国家一级摄影师) 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13号)文件精神,根据《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号)的通知要求,集中培育和支持一批高端人才和适用人才在吉林创新创业,为促进我省十大产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发展吉林经济、宣传吉林文化做出贡献,特制定吉林省摄影技师(国家一级摄影师)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国家职业标准,职业能力考核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核心能力和职业知识、技能水平,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业绩及贡献。
二、 考核方式和考评内容
(一)理论知识考试
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考生以闭卷笔答方式参加理论知识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摄影技能操作考核
使用国家题库或由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根据职业标准要求进行命题,考核方式以典型现场摄影作品为主。
(三)综合评审
由吉林省摄影考评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综合评审包括论文答辩和工作业绩审核,论文成绩占综合评审成绩50%,工作业绩占综合评审成绩50%,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为合格。
论文要求:考生撰写与摄影相关的论文一篇,题目自拟,2500——3000字,一式三份,A4纸打印。所写论文严禁抄袭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评资格。
工作业绩总结:要求每位考生提交一式三份工作业绩总结,用A4纸打印,字数为2000字左右,工作业绩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著作和技术革新、技术攻关项目成果、传授技艺、参加摄影比赛、在工作岗位上做的主要工作、为单位做的主要贡献等。
工作业绩要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并在《技师、高级技师工作业绩考核评分表》中评定成绩,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社会摄影工作者由省摄影家协会考核)。
论文及工作业绩材料在报名时上交。
三、考核对象
吉林省内具备申报条件所有从业人员。
四、申报条件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摄影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年龄45岁以上,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年以上;
5.一幅以上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或参与的全国性摄影展(赛)中获入选奖;
6.一幅以上作品在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或参与的省内摄影展(赛)中获铜奖以上奖项,或两幅以上作品入选;
7.从事基层摄影协会组织工作五年以上,受过上级主管单位表彰,同时从事一定摄影创作活动;
8.在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关东摄影网发表摄影作品一百幅以上;
9.在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关东摄影网举办过“在线影展”;
10.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摄影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的优秀摄影师(单位人事部门或省摄影家协会出具证明)。
(二)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摄影技师(国家一级摄影师)职业资格鉴定:
1.年龄50岁以上,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十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年以上;
5.一幅以上作品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或参与的全国性摄影展(赛)中获铜奖以上奖项,或两幅以上作品入选;
6.两幅以上作品在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或参与的省内摄影展(赛)中获铜奖以上奖项,或四幅以上作品入选;
7.从事基层摄影协会组织工作十年以上,受过上级主管单位表彰,同时从事一定摄影创作活动;
8.在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关东摄影网发表摄影作品二百幅以上;
9.在吉林省摄影家协会摄影艺术画廊举办过影展,或在省内、国内参加专题摄影展;
10.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勇于承担摄影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并受到省级相关部门表彰的优秀摄影师。
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文化程度偏低,且年龄在45岁以上的人员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鉴定时,理论考试可采取口试问答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
由吉林省摄影家协会统一组织。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对鉴定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合格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申报人员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依据申报条件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技术等级或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工作业绩等相关资料报名。申报人须填写《技师考评核准表》或《高级技师考评核准表》一式三份。表格附在此通知后面,可复制或下载。
60岁以上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上述技术等级。
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4日 9:00-16:00
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文联1410室,吉林省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0431——85603318。
六、考核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9月2日上午8:00
技能考试时间:9月2日下午14:00
综合评审时间:9月4日
七、证书核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考核合格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可在网上查询。个人信息将进入吉林省高技能人才库。
八、考评收费标准
考生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收费,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4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高级技师(国家一级摄影师)考评费720元
技师考评费510元
2012年8月16日
复习时请参考以下书目:
<摄影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作 者:于健 著 中国摄影出版社 编
出 版 社:中国摄影出版社
注意: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都要填写技师材料审核记录表(稿).doc (37 K)
表格要求两面打印 表格已经上传,可以直接打印。 吉林摄影人的幸事,支持并祝贺 为之努力吧 好事,大力支持。 好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