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长春市群众摄影大赛---我们的节日
“群星耀中华”市民艺术节群众文化系列活动 长春市第五届群众摄影大赛---- “我们的节日”及展览 围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总目标,按照第十四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群众文化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为展现电影节期间长春市民在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中所展现的良好风貌及长春市公共文化服务成果,本次摄影大赛拟定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征集在长春电影节期间的各类活动图片,特举办长春市群众摄影大赛及获奖作品展。具体方案如下:一、活动时间:2018年7月10日—10月10日二、 活动主题 :“我们的节日”长春市第五届群众摄影大赛三、举办单位:主办单位: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承办单位: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吉林省女摄影家协会吉林省建筑摄影学会 长春市摄影家协会长春市文化产业摄影协会四、活动内容及安排:(一)摄影大赛作品主题1、展示长春电影节丰富的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的盛况。2、各个节日里的特有的民俗纪实。3、反映长春市民们在丰富多彩的文化节日里,参与其中,快乐其中的精神面貌。(二)摄影大赛要求:1、数码相机、手机均可参加比赛。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文件为每张不小于8MB的JPG格式图片,手机作品不小于3MB,或作品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分辨率300dpi,JPG格式。2、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六幅,作品电子版请标注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作者姓名、所属协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3、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后期加工仅限于基础调整,不得用技术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4、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最好是今年的摄影新作。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展出、刊登结集或使用于非营利性的宣传、不另计稿酬。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赛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大赛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群众艺术馆。5、投稿地址及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0日前,作品发至邮箱:178743902 @qq.com6、作品评选:由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组织省市知名摄影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市民代表共同组成评委会,对参赛稿件评审。将选出60幅作品入展,每幅作品给予奖励,并授予获奖证书.(三)获奖作品展览2018年10月中旬举办2018年长春市第五届群众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览.展览地点: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2018年7月好活动,鼎力支持! 很好的活动,支持! 好活动,支持参与! 好活动,支持! 好活动!支持!